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转发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购 广西南宁南风机器总厂长岗路三里 9号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剩余 非还建住房的通知》(厅办办〔2021〕20210013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把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本部门所有无房职工,符合条件的申购人员自愿向所在部门报名,并如实填报附件2(区直房改字〔2021〕1号 )中的《广西区直单位职工申购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审查表》(附表2),所在部门对报名职工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购房资格的,汇总填报附件2(区直房改字〔2021〕1号 )中《无房户家庭申购广西南宁南风机器总厂长岗路三里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佘非还建住房汇总表》 (附表1),并于 2021 年3月8日 上午10:00 前将2 个表的纸质版 (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后勤管理处 349 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联系人:陈洁琳
联系电话:0771-3245801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转发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购 广西南宁南风机器总厂长岗路三里 9号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剩余 非还建住房的通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购广西南宁南风机器总厂长岗路三里9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的通知(区直房改字〔2021〕1号 )
后勤管理处
2021年3月4日